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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类 婚娶骗(4 / 8)

春元曰:“何如?”春元曰:“凑起四十两,在你手,到他家交与妇人。”媒曰:“婚书并银都要在我手,一同家中,两相交付。”伯曰:“我的非今日言明要背交,昨已议定了。

若事不成,岂能赖得。”媒惟取四十两,并婚书在手,同春元回店,雇人去接亲。媒以婚书付春元,曰:“事已定矣,不消带去。”只同两管家,领十余人至崔家,先入厅旁坐。媒曰:“吾叫大伯来。”脱身去矣。崔家见许多人来,出问曰:“你辈何干?”管家对曰:“来接亲。”崔家人曰:“你走错门了,接甚亲?”管家曰:“媒人引我来,怎会错?”崔家人曰:“那位是媒?”管家曰:“媒去叫你大伯。”崔家人曰:“有甚大伯?”管家曰:“是你家交银主婚的。”崔唾其面曰:“你一伙小辈,该死的。此是崔爹府中,你信何人哄,在此胡说。”

管家曰:“昨同洪相公在你家吃茶,许议亲事,已在花园交银了。今返退悔,我岂怕你的,难道脱得我银去。”崔家人曰:“谁把茶你吃?谁受你银?我家那有出嫁的人?”管家曰:“你前曰在寺中建醮的娘子要嫁。”崔家人曰:“啐!那是我主母,曾受朝廷诰命,谁人娶得?我去禀巡爷,把这伙棍徒锁去。”两管家见媒人请大伯不来,心中不安,各逃回店。崔家人尾其后,查是春元洪子巽强婚,即往府尹告强娶命妇事。洪春元闻告,始知被棍脱,即逃出京去,及府尹差人来提,回报已先期走矣。府尹曰:“他自然要走,怎敢对得,遂为立案存照,以候后提。

按:此棍巧处,在见崔家主仆,皆在寺,乃哄其家小仆进茶。又云:“大伯欲背索上贺,在园交银。”

故可行其骗,洪春元既失银。又着走,又府尹信其强娶,为之立案。在外娶妾,信然难哉,作事何可不审实也。

异省娶妾惹讼祸

广东蔡天寿者,为人慷慨仗义。年四十无子,其妻泼甚,弗容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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