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亲兵卫士,分列在阵列的右翼。这样布置兵力,是为了让他们配合之后从右侧山坡冲下来的刘芳亮和李来亨,着力摧毁官军的右翼。
而刘宗敏、田见秀、李过、袁宗第这四员大将,则将骑兵的战马都先留在了后方。在这种狭窄的山谷里,骑兵很难充分发挥其威力,反而一个不小心撞到官军的长枪阵里,那损失可就大了。
对现在的闯营来说,任何一匹战马——哪怕是刘宗敏那匹十分老弱的蹄儿爷——也都是极为宝贵的战略物资,实在容不得一点的浪费。
田见秀和袁宗第麾下的马队士兵们,此时也都下了马,将长矛换成了突击用的刀牌和大棒。他们由于之前劫取富水堡时,换上了一批新锐的官军甲仗,装备明显比刘宗敏和李过的部队好多了,大概有三分之一人都穿着比较新的布面甲。
李自成将这支装备较好的部队作为先锋头队,他自己也站在头队之中,拔出了那把之前只用作指挥之途的宝剑。
这把剑名叫花马剑,剑名来源于米脂一代十分有名的传说人物高庆。高庆是元末的一位抗蒙义军首领,绰号便叫做花马高庆。他率部光复陕北一带后,归降了洪武帝,受封为昭武将军,世袭卫指挥使。米脂一代的高姓多与高庆有关,李自成的妻弟高一功与被官军擒斩的闯王高迎祥,虽然实际并无血缘关系,但他们可能都是花马高庆的后裔。
李自成手中的花马剑借用了高庆的传说,剑身上铭刻着赛龙泉三字,看起来锋芒逼人。不过比起凛冽的剑锋,更使人汗毛竖起的则是李自成的眼神。
他紧紧盯住了前方的敌军大阵,目光如芒刺一般锐利,大约在寻找着官兵懈怠下来的战机。李自成毕竟是纵横天下十年而朝廷不能制之的“剧贼”,他的战场嗅觉异常敏锐,风向、气温、人心、士气,只是一瞬间,他似乎就把握住了胜利的关键。
“玉峰、捷轩,你们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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