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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四章 霸气的两章合一(6 / 8)

捞鱼吃啊?嘴里淡出个鸟。

正要返回山上,自制家伙什扎鱼吃时:

“前方是何人?!”

“我是宋福生!”

宋富贵猛的甩了下湿漉漉的头发,乐了。

“我是宋福生”,是千里马各支队在路上狭路相逢时的密令,见面看不清时先大吼一声,对得上就不用警戒,免得麻烦。

要不然人多,谁知道那一帮汉子是干啥的,别到了跟前儿猛的扑上来抢货。

而且,这密令,宋福生本人并不清楚。哪想到兄弟们会胆肥的,还敢编排他?

宋富贵用兽角,长吹一声,这叫鸣角收兵。提示后面众兄弟不用掏刀,也是在提醒对面,“我是友军”。

这个,是他们从真正的战场上,从陆畔那里学来的。

两方见面,在路上说话。

干啥呢?

要扎鱼。

宋富贵:瞅瞅宋福寿你蒙眼睛的布,湿的都直滴答水,还惦记吃呐?个馋鬼,赶上你老哥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扎个屁鱼,这么大雨,不赶紧回家在磨蹭什么?”

“闪雷电。”

“闪啥也要先回家,你都能不怕雷电要吃鱼,还怕赶路吗?”

几个支队领导立即碰头,通过举手表决,意见统一,全票通过,冒把险吧,雷劈着谁就算谁倒霉,只因他们很想尽快到家。

越是这样的灾天,越是要赶紧回去。

不知奉天城的天气情况。

不知福生兄弟人手够不够用。

不知家里的老人孩子媳妇们怎么样。

浩浩荡荡的三只队伍,一个个汉子在雷雨中前行。

密布的雨,迷了他们的眼。

没有宋福生在旁边嘟囔,富贵他们早就将没得大用的过滤包扔在幽州城,在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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