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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第一卷食尸典仪(3 / 6)

婪、暴食和***,觉醒原罪之血!

这条路,可以说是逆练血杯了。

「正统的血杯仪式是祈求救世主的血,我们饮用他的血,吃下他的肉,因而得以洗刷我们的原罪。」

昆恩明白钱晨说的是什么,那是圣教会的传统仪式,在牧师布道完成后,会分给大家葡萄酒和未发酵的饼,象征着救世主的血肉,大家分而食之。

这样看来,这也是一种圣杯仪式。

当然他没有想过,吃下别人的血肉,按照血杯教义那不是在分担别人的原罪吗?

如果救世主也是一个凡人,那么整个仪式,就是食罪仪式,由圣教会的教徒食用救世主的血肉,承担救世主的原罪,但没有圣教会的信徒会往那个方向想。

因为按照教义,救世主是灯父之子,诞生于无罪之人体内。

他有没有原罪,还有争议。

正统圣教会认为救世主并无原罪,所以能救赎所有人。

但一部分新教认为,救世主也有原罪,所以会死在古太阳帝国的手中。直到他复活之后,才原罪尽消。

所以,属于灵的救世主没有原罪算是一个公认的神学结论。

可在钱晨眼中,救世主可不是他的儿子,血杯更是造化鼎搞出来的东西,所以,原罪肯定是造化鼎用什么狠狠的坑了救世主一把,这其中的秘密,应该就藏在血杯仪式之中。

昆恩像是手中拿着烙铁一样,将书放回了钱晨手中。

「我有些混乱了,这东西你先拿着,等我想清楚了再给我!」说着昆恩就要逃回学校。

钱晨在他背后平静道:「这就是超凡之路,西大陆的体系的根基,你逃避不了的!」

回到寄宿家庭,和黛博拉太太打了一个招呼,钱晨就随便拿了点面包回到了阁楼,将《血杯之书·食尸典仪》摊开,最前面的果然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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