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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宁守则(5 / 6)

没有建立起来,各处各事都要花钱。要是能争取来一点地方上的财政补贴当然是最好了,要是实在争取不到,希望府台大人可以向朝廷表达一下自己的这个意思。

想不到的是,自己还没有开口要钱呢,就先倒贴十万里白花花的银子出去。

十万两白银啊,按照官价可以买四万多石粳米,可以养万把名士兵。整个陕西省上交给朝廷的财政收入才几十万两,一个小小的税务所,就算是说破了大天也不可能实现这个目标。

“这……每年十万两水银……这完全不可能……”

“十万两也就是说说而已,未必就没得商量。十万不行的话就八万嘛,再不行就是六万,五万也不是接受不了……”

张宁又一次目瞪口呆!

给朝廷的年度税收目标都可以讨价还价?甚至还可以打八折、六折甚至是对折?这特么到底是国家大事还是在做生意?

就算是打个对折,每年上缴五万两,也是一个无法完成的任务。

按照大明朝官场上的潜规则,给朝廷上报的税额和实际缴纳的数量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报税的时候不妨把牛皮吹的大一点儿,这是各级官吏捞取政绩的主要手段之一。真正上交银钱的时候再想方设法的腾转挪用,最常见的办法就是借官方府库的钱先垫上。

一级借一级,借来借去最终肯定会借到国库里边。最终的就会出现一个非常诡异情形:各地方个衙门各级别的赋税都交上来了,但国库收入却一点都没有增加,偏偏查账的时候还什么都查不出来,最根本就是原因就是那些税银全都转变成了“借条”。

朝廷的官员欠着朝廷的银子,早已成为一种潜规则了,甚至被当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至于什么时候把银子还给朝廷……下辈子再说吧。

对于这种现象,晏子宾早已司空见惯,现如今他已是五品的宪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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