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会有人走上邪路。我提前告诉你的意义在于免得你到时候受打击。当然,你得再记住一点,对于内部的败类,我们的执法只会更严格。”
马潇凌:“明白了。”
目送走了干劲十足的马潇凌,任重又坐回自己的办公桌前,打开一个笔记本,并摸出纸笔,开始写着新的东西。
现在,《中华刑法》的移植已经初见成效,他当然不会止步于此。
他打算继续扩张并搬移来更多的东西,覆盖到关乎民生、经济、政体、军事、教育等等所有方面。
他的搬运对象包括《中华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以及凌驾于诸多法律之上的《宪制法》。
任重当然知道21世纪的法律拿到现在的源星上来未必完美契合。
但他认为,这总好过荒谬的商业协会制定的那些粗鄙野蛮且充满偏见的协会法律。
原因很简单,商业协会的一切行政职能都建立在“网”的协助的基础上。
随着“网”的崩坏,商业协会创立的诸多法律本来就没了实践的手段与途径,形同废纸。
正因如此,协会才干脆自暴自弃地抛出自治令,并试图利用自治令来浑水摸鱼以迅速降低荒人人口,再以较低的成本完成大面积的人脑收割。
当然,现在协会已经在某种意义上变成了任重的傀儡,自治令也变成了给任氏集团的扩张保驾护航的工具。
任重则是顺水推舟着“滥用”自己的至高特权。
良久后,他扔掉了笔,揉了揉太阳穴,试图缓解脑子的胀痛。
看着依然空空如也,只写上了《民商法》、《行政法》等几个标题,没有任何正文内容的笔记本,他有些苦恼。
当年他是一个在大学象牙塔里读书的博士,他是出于个人兴趣的爱好多读了一些书,了解了一些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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