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气,那下次可就不是三个月了。
在讲究礼法的古代,守墓这种事情与现代人所想的不一样。
首先守墓就是要住在墓地边上,有心的就弄茅草屋,没心的就弄小房子。
真要说修建豪宅大院的,那是要被全天下人戳脊梁骨的。
然后就是吃喝玩乐方面,吃一般的素食,禁酒肉。
不过如果只是偷偷的吃肉喝酒,通常别人也不会多说些什么。
只是玩乐之事那是绝对禁止的,甚至都不许妹子出现在守墓的地方。
一旦犯了这事儿,那就得被全天下的人用唾沫给淹死。
还有就是身边服侍的人不能多,一定时间内不能离开等等许多禁忌。
所以说,守墓有时候是博取名声的好手段。可那滋味,却是常人很难忍受的。
看到这一幕的杜甫,仔细想了想再度拿起了毛笔。
‘左相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吸百川,衔杯乐圣称避贤。’
御史崔宗之是前黄门侍郎,齐国公的儿子。
他们家出身五姓七望博陵崔氏第三房,是妥妥的门阀世家的贵公子。
而且更加夸张的是,此人容貌极为俊美,妥妥的英俊潇洒大帅哥。
出身好,家世好,脸蛋好,学问好,现在还是御史。
对于年纪轻轻的崔宗之来说,人生如意就是他的真实写照。
也正是因为自身条件太过于优越,所以大家伙在园子里呼来喝去的喝酒的时候,他却是独自一人端着酒杯仰头望天。
哪怕如此孤傲,也是丝毫无损于其俊美的风姿,甚至吸引的许多命妇贵女们频频向其飞去媚眼。
看着耍酷装比的崔宗之,杜甫哑然一笑,下笔如有神。
‘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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