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本剧最大的败笔。
好家伙,演个这样的角色,到时候上线之后成为吐槽的靶子,袁华除非是脑子进了水……
那其他的角色就更不用说了,戏份基本上少的可怜也缺乏存在感,参与不参与,其实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经过综合考虑,袁华最终没有参与这部剧的拍摄,而仅仅是作为投资人参与其中。
本剧总投资1.2亿,袁华个人出资6000万,拿到了二分之一的投资额,为全剧第一大投资商。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袁华随后又和剧组签订了包销合同。分别以2亿和1.5亿拿下了五年的电视台独家分销权和网络独播分销权。
其实前世因为在开播之前,反腐剧不太被看好,所以说《人民的名义》剧组也是早早就把台播权和网播权全一口价卖了。
芒果台2.2亿买断了五年台播分销权,pptv以2亿买断了五年网播分销权。
特别标记一下,这个是完全买断了分销权,不像之前《诛仙》的那种只是卖了首轮,第二轮,第三轮还可以继续卖钱,网络版权也可以继续卖(虽然大概率没人买)……
这个就完全是一锤子买卖,卖出去之后,五年之内的任何交易,就和剧组没有任何关系了!
芒果卫视可以二轮或者三轮继续卖给别家电视台,pptv也可以充当二手贩子,再转手卖给其他的网络平台,只要有人愿意出钱,但这些收益统统都跟原剧组没有任何关系了……
袁华这个为什么比前世的价格要低一些,因为他签订包销合同的时机不同。
前世芒果台和pptv,都是电视剧拍完了之后看了成品才出价的,但现在袁华是在刚立项开拍的时候就直接签了包销合同……
后者明显风险要大的多,当然价格也会便宜一些……
这部剧本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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