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而喘渐微,泪渐干,一灵缥缈,竟尔长逝!时嘉庆癸亥三月三十日也。
当是时,孤灯一盏,举目无亲,两手空拳,寸心欲碎。绵绵此恨,曷其有极!承吾友胡省堂以十金为助,余尽室中所有,变卖一空,亲为成殓。
呜呼!芸一女流,具男子之襟怀才识。归吾门后,余日奔走衣食,中馈缺乏,芸能纤悉不介意。及余家居,惟以文字相辩析而已。卒之疾病颠连,赍恨以没,谁致之耶?余有负闺中良友,又何可胜道哉?!奉劝世间夫妇,固不可彼此相仇,亦不可过于情笃。语云“恩爱夫妻不到头”,如余者,可作前车之鉴也。
回煞之期,俗传是日魂必随煞而归,故房中铺设,一如生前,且须铺生前旧衣于床上,置旧鞋于床下,以待魂归瞻顾,吴下相传谓之“收眼光”。延羽士作法,先召于床而后遣之,谓之“接眚”。邗江俗例,设酒肴于死者之室,一家尽出,谓之“避眚”。以故有因避被窃者。
芸娘眚期,房东因同居而出避,邻家嘱余亦设肴远避。众冀魄归一见,姑漫应之。同乡张禹门谏余曰:“因邪入邪,宜信其有,勿尝试也。”余曰:“所以不避而待之者,正信其有也。”张曰:“回煞犯煞,不利生人,夫人即或魂归,业已阴阳有间,窃恐欲见者无形可接,应避者反犯其锋耳。”
时余痴心不昧,强对曰:“死生有命。君果关切,伴我何如?”张曰:“我当于门外守之。君有异见,一呼即入可也。”
余乃张灯入室,见铺设宛然,而音容已杳,不禁心伤泪涌。又恐泪眼模糊,失所欲见,忍泪睁目,坐床而待。抚其所遗旧服,香泽犹存,不觉柔肠寸断,冥然昏去。转念待魂而来,何去遽睡耶?开目四视,见席上双烛青焰荧荧,缩光如豆,毛骨悚然,通体寒栗。因摩两手擦额,细瞩之,双焰渐起,高至尺许,纸裱顶格,几被所焚。
余正得借光四顾间,光忽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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