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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六章 何劳转粟上青天(6 / 7)

他们安心种地。再有就是遣犯的情况要重新做甄别,像那些忤逆、抢劫、窝盗、迷拐、偷坟掘墓、谋杀、越狱、乃至贪腐的,是罪犯要继续接受劳动改造,冤枉的就得转成跟兵屯一个待遇才行。

此外除了上述问题,还有一个让赵新头疼的屯田群体--“户屯”。这种耕种形式设立于乾隆二十七年,劳动人手来源不一,情况复杂。其中有来自甘肃各地的流民、佃农,有来此寻找生计的“佣工艺业之人”和小商贩,也有就是绿营眷兵的分户子弟,再有就是内地的一些豪强大族,以及当地发案被株连者、内附的边民等。

户屯的耕地一开始也是官营,每户给官田三十亩,但只要耕种满五年,就可以“升科”--也就是要向官府缴纳赋税,同时官田转为私田。此外这部分人的农具和牲畜不是由官府拨付,而是贷给使用,生计充裕之后要交还,损耗自行承担。

这部分耕地虽然数量不大,但也不能轻视,所有权怎么收、如何收,赵新还拿不定主意。关键是这年月的新疆地广人稀,没开垦的荒地实在多了去。要是为了这点地收回所有权,在整个新疆还没拿下之前,传出去对北海军的名声不好;可要不收回,留这么个尾巴以后也是个麻烦。

赵新经过和范统、江藩以及后勤人员多次开会讨论,最终制定的方案如下:

一、西线司令部设立农垦部,暂由参谋长江藩作为总负责人,相关人员可从后勤部抽调,也可从民间招募。农垦部将统筹整个新疆东路全部农田水利事务,包括种子、新农具、牲畜的发放和维修也归由屯垦部负责。私有土地的赎买也暂时划归屯垦部办理。

二、从1794年开始,兵屯的细粮缴纳标准降为十石--也就是1200斤,多余部分归屯户所有。达到这一标准的,每户发五十北海元的补贴。此外屯兵的饷银从原来的每年三十两八钱--折合154北海元,调整到200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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