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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九一章 中央衙署机构调整(6 / 8)

算和决算。

税部:负责全国的税收管理。

商部:负责厂商的登记和管理,海关和进出口管理。

司空。

分管工业、工程、科技,分管部门:

工部:负责工业发展规划和建设,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专利登记和保护。

械部,由原军器司和舰船司组成,负责军器、舰船等武器装备的研发和生产。

建部:负责国家大型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和民间工程建设的规划审批和管理。

汇部:负责公路、铁路、码头、邮政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司寇。

分管法律、制度建设和监查、执法相关工作,分管部门:

刑部: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起草和颁布以及修订和宣传。

刑部在仁武时代逐步剥离了司法审判权,但是其立法权也同步得到了强化,只不过立法的最终决定权始终在皇帝手中。

都察院:中央衙署和地方的官员体系的监查和监督。

锦衣卫:全国范围内的民间治安管理,交通指挥和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执行,应急事务的处理,特殊勤务和警备,配合司法机构执行执法任务。

锦衣卫在仁武时代逐步转变成了现代警察机构,归属也转到了朝廷上。

少师。

分管拥军、祭祀、农业、水利,分管部门:

农部:负责农业、农村、农田、林业、渔业、畜牧业等农业相关工作。

水部:水力资源的勘探和开发,水利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太常寺:负责英烈、功勋、退伍军人的安置和保障,负责国家祭祀活动。

少傅。

分管天文、气象、历法、授时、资源、环境、交通,外交,分管部门:

钦天监:负责气象记录和预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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