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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陈道俊吊足院长胃口(7 / 12)

了一本,其他书会趁势倾倒过来,挤占空间。

但他能很明显的看到,那里清晰还有一段空隙,赫然是一本书的轮廓。

有点奇怪?

陈道俊仔细一看。

原来,书架上的书普遍偏大,刚才他拿走的那本《裙带资本主义》书的宽度并不够,里面还有一半空隙,还藏着一本书。

秋原国这家伙,该不会是给我来个哑谜吧!

陈道俊心里想着,转头看了一眼对方,发现他还是低头奋笔疾书。

于是,他伸手从里面掏出来那本书。

书名就叫做:《刑事诉讼法》。

这是

陈道俊拿起书本来,上面共折了两个地方。

第一个折好的地方在第37页,上面有两处画圈。

上面一处:第195条规定,检察官认为有犯z嫌疑的,应当查验最犯,犯z事实和证据。

陈道俊顺着手指一个字一个字看过去,在195条规定里,明确了检察官对于司法j察的管理,规定侦查员,j务官,总j,j政,j监,j卫作为司法j官,接受所有有关调查的检察官指挥。

意思是,检察官凌驾于j察之上,可以随时指挥调度j察。

第二处:第198条的规定,对嫌疑人的调查以不拘留状态下进行为原则。

陈道俊原本漫不经心的神色,慢慢变为凝重,长期以来,他只是知道检察官权力大,没想到,竟然是如此.

根据这条规定,凡是就是有脱离原则状态,如果犯z嫌疑人有脱逃、再犯危险等,则可以进行拘留,或者检察官在不依合法程序,有相当理由怀疑是逮捕或拘留的情况下,应下令立即释放被捕或被拘留者,或将案件移送检察院。

这就是说,当寒国检察官怀疑一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先做有最推论,抓还是放全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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