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掉了。
尉迟然深吸一口气走出来,持枪朝着那名狙击手道:“警察!不许动!举起手来!”
那名狙击手闻声,想都不想,抬手就用冲锋枪朝着尉迟然射击。
尉迟然也立即蹲下避开对方的点射,同时扣动了扳机,两声枪声之后,一颗子弹命中那名狙击手胸口,第二颗命中狙击手的喉部。
狙击手直接倒地,动也不动。
尉迟然持枪慢慢上前,走到那名狙击手跟前,用脚碰了碰,确认那人死了,这才放下枪,看着四周。
尉迟然此时全身也软了,一屁股坐在地上。这是他离开警校后第二次开枪,第一次还是在靶场,所以,这也是他第一次开枪杀人。
尉迟然的枪法是警校数一数二的,按照汪伦的说法,他是个生下来就知道怎么用枪的人。可今天,尉迟然还是因为紧张失误了,第一枪他命中对方胸口,是因为胸口的面积最大,命中之后对方就算穿了防弹衣,也会因为子弹冲击的关系导致身体产生反应,此时他可以趁着对方身体产生反应的同时,瞄准其头部给予致命一击。
可第二颗子弹只是击中了脖子,还好是命中了,若是打偏了,像这些受过训练的人就可以抓住自己片刻的失误反击。
好半天,尉迟然回过神来,看着周围的尸体,目光投向那个脑袋被拧了一圈的尸体。
那明显是方寻忆做的,可是他怎么做到的?他怎么可能在被四个人围攻的前提下,还将其中一个人的脑袋拧到背后去的?
尉迟然摘下了另外一人的防毒面罩,发现那人的面部被打得稀烂,像是被大铁锤之类的东西砸烂的一样,可周围也没有那样的东西,难道是拳头?
方寻忆的用拳头砸碎这人的防毒面罩,还将他的面部砸得稀烂?
这怎么可能?
总之,方寻忆怎么也不可能在几分钟之内就将这四个人全部杀死,杀一个倒有可能。
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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