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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九章 还田的三个阶段(7 / 12)

既然陛下起这个头,天下是你老朱家的,你老朱家都不心疼,他张居正心疼什么!

朱翊钧打开奏疏,看了许久,才合上了奏疏,他把奏疏收进了袖子里,要拿回去,好好研读一番,马上就是过年休沐,即便是要议论还田,也是到年后了。

张居正肚子里还有货,再逼逼他,还能倒的出来。

这就是朱翊钧看完奏疏的第一个想法。

张居正的奏疏有上中下三条国策,与其区分上中下,不如用进程去形容,更加确切。

第一阶段,废奴,要彻底废除贱籍,普查丁口就是制定黄册的过程,在制定好黄册后,宣布贱籍废除,倡、优、隶、卒、奴仆等贱籍,废除贱籍之后,在法律地位上,则所有人一视同仁,如果做不到这一步,那一切都无从谈起,只要衙门还支持卖身契,所谓的还田,就是笑话。

士农工商为良,奴仆及倡优为贱。

贱籍世世代代皆为贱籍,不得改业、不得冒籍,而且是不能科举的,出身不正均不准应试。

这也是张居正的下策,朝廷不过分干涉,只是在律法上寄予佃户等众平等的身份,让看不见的大手,去调节生产资料、生产关系,这种朝廷担负的骂名最少,同样也是最缓慢的,只能交给时间。

第二阶段,减租,朝廷硬性规定地主索取佃户佃租数目,不得超过土地出产的25%,若是超过就要处罚,看情况不等,最高籍家,籍家所抄地籍放领给百姓自耕。

放领,就是朝廷公卖放领,也是减租阶段的一部分,就是朝廷用白银、船引、票证等多种手段,从地主中收买土地,而后放卖百姓,地价由购田百姓,分十年付清。

这是张居正的中策,朝廷不白拿,不白没,用白银或者其他等价物去置换地主手中田亩,而后卖给百姓,而后朝廷通过加征的方式,收回地价,完成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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