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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七章 不补缴税款,就倾家荡产吧!(8 / 12)

宽,各生欢喜;

放婚,则是各种原因,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或者男子有错在先,协商之后,男子写放婚书,让女子重梳蝉鬓,美扫蛾眉,再寻良家,这种情况是夫妻生活多年,女子把嫁妆全部带回,不返还聘礼;

和离,经过了协商,双方选择和平分手,则是中分其资财,就是夫妻财产对半分,一人一半,最早在宋朝开始推行,比如《夷坚志》丙卷,就有一个叫王八郎的员外,嫌弃正妻人老珠黄,和离后家产对半分,之后留恋青楼,死在了娼妓的肚皮上。

七出,就是休妻,休妻女子可带走妆奁、衣物,嫁妆不能带走;

休妻也不是随随便便休妻,大明律明确规定了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女子无家可归)、与更三年丧(为男方父母守孝之后再不得休妻)、前贫贱后富贵(糟糠之妻不可弃),若是不符合三不去,强行休妻,会被抄家。

夺休,丈夫实在是过于残暴,或者不做事,妻子到衙门状告丈夫,衙门审定后,判离,这种情况,女子也只能带走嫁妆。

义绝,就是发生刑事案件,由衙门直接审定离婚,恩断义绝,闹到义绝,往往就是撕破脸了,这种情况颇为复杂,往往都是具体案子具体分析,类似唐志翰的案子,若不害人,无论放在哪个官员手里,都得往和奸上判。

最后还有一种,就是避祸托付。

张居正死后,家人被关着饿死了十几口人,长子张嗣文更是自杀明志,看到张居正如此下场,晚年的戚继光,为了避祸,和发妻王氏和离,甚至把妾室、儿子统统交给了王氏,自己孤苦伶仃、生病无钱医治,郁郁而终,这就是避祸托付,这种情况极为罕见了。

所以,为了减税和离的海商们,他们要想依照唐志翰这个案子的判例,废除和离书,就必须提前交完稽税房开具的催缴税单和罚金,才能依例废除,不补缴税款,就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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