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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 别致(6 / 7)

那他约翰·丹尼尔斯,不真成来德意志做慈善了?

什么时候丹尼尔斯家族的成员,都成“带善人”了?!

还别说,约翰·丹尼尔斯真就定力高,硬是让乐队、唱诗班加了个钟糊弄过去了。

他还真就是不等到“西格尔”抵达不开席。

“完全没有,时间刚刚好。”

约翰·丹尼尔斯脸上根本看不到任何不快,连眼神都没有一丝犹豫。

牛的。

张浩南只能感慨论不要脸,国内的二代还是差点儿意思,不够丝滑,不够深入骨髓。

像刘援朝这种太过“老油条”了一些,太刻意,没有约翰·丹尼尔斯这种浑然天成的无耻。

因为无耻深入骨髓,反而察觉不到。

难怪当年阿道夫的拥趸在考察阿美利加之后,最偏激的纳粹都觉得阿美利加老铁们太过偏激……

他们压根就没有道德意义上的犹豫。

作为“三代”,刘小光仅仅是看到约翰·丹尼尔斯的这种丝滑,就感觉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达到这种程度。

他会犹豫,约翰·丹尼尔斯……不会。

好在他发现自家张叔比约翰·丹尼尔斯段位还要高一点,因为张叔就没正眼看约翰·丹尼尔斯,眼睛始终盯着艾德蒙成员中的一个身穿白色正装的女郎身上。

金发大波,言简意赅一点,就这么四个字。

约翰·丹尼尔斯表情看不出什么,不过他此刻内心却有点儿担忧,他从张浩南的藐视中,察觉到了强硬。

这种强硬很难描述,不是虚张声势出来的顽固,而是已经有了既定目标的蛮横。

而且张浩南穿着一身黑西装,本就魁梧的身躯,带给人的压迫感也就更强烈,哪怕后侧的武泰安,也没有带来这种感觉。

双方在欢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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