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顶点小说>都市言情>律师费才几个钱,你玩什么命啊!> 第二百章 维护自己的财产,也叫正当防卫!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百章 维护自己的财产,也叫正当防卫!(5 / 14)

了,老唐也没打算和她解释,只是道:“青青啊,咱们学不会的东西就不要去学了知道吧,你做助理蛮好的。”

“对了,顺便给你个提醒,别去学池燕的穿着打扮,她个比你高,腿比你长……”

说完,老唐闪身进了办公室,池燕那是先天条件好,王青青虽然也腿长,但……比起池燕来还是差了点。

外面,已经处于懵逼状态的王青青终于反应过来,低头看了看,脸都气成了包子!

亏她今天还专门跑了那么远买你唐方镜最爱吃的包子呢,以后别想再吃了!

办公室里,老唐并不在意外面的事,因为他已经开始着手写申诉状了。

谁说正当防卫一定要从人身伤害方面入手的,他要从财产方面来入手!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很多人在看正当防卫规定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忽略另一个权利,那就是财产权,也就是说,不是只有在杀人,故意伤害等等这种侵犯人身权利的时候才适用正当防卫。

不然你说有人进了你家要偷东西,你还不能反抗,那合不合理,肯定是不合理的,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权进行的行为,同样是正当防卫。

走上了这条路,就感觉宽了很多,因为不管是来动手的,还是那些开沟机挖机的,亦或者是背着手站在后面的村委会领导,其实可以视为一个整体。

他们去果园的目的是什么,是带离老黄夫妻俩吗?当然不是了,他们的目的就是把果园给毁了。

那好了,一边是人数众多的“毁林群体”,一边是老黄夫妻俩,而且妻子已经被强行带离,在这样的情况下,老唐认为,不应该将老黄的反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