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顶点小说>都市言情>律师费才几个钱,你玩什么命啊!> 第三百五十四章 你们为什么要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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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四章 你们为什么要逼我?(7 / 8)

行业很常见!

本身的施工主体都是德政公司,汉西建设只是出面接下项目,收取几个点的管理费用。

这当然是违法的,但现实中这种情况真的很多。

但是,并不排除有其他可能,那就是德政公司德康公司以及日升公司之间确实有合作,这是其他项目的工程款。

这个老唐就查不到了,现在的案子和德政公司没有关系,日升公司那边人家也把赔款给了,也不能去查。

不过老唐很快想到了办法,拨草寻蛇!

既然现在流水里没有汉西建设给的钱,但是呢,根据调查报告和法院调查到的情况可以确定,德康公司和汉西建设之间是签订了专业分包合同的。

现在,项目已经做完了,验收也合格了,那根据合同约定,汉西建设应当将工程款支付给德康公司。

但是流水里却没有,那是不是可以说,汉西建设还欠着德康公司这笔钱呢?

那就可以用到一个我们比较常用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说人话就是,李四借了我一千块,结果到期了他还不了,但实际上呢,他给张三借了一万块,也已经到期了,但他就是不去要。

那这个时候,我就可以去告张三要这一千块了,这就叫代位权。

具体到本案中就是,现在德康公司给不了这个赔款,但是呢,汉西建设又欠着德康公司工程款。

那老唐就能以林有粮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汉西建设掏钱!

证据都是现成的,虽然我这边只能查一年的流水,但是现在这个情况,你说你在工程开始之前就把全部工程款给德康公司了?想想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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