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不用它。
说人话就是:他说了不算,应该听我的!
所以看出来了吧,不管是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对这个问题的争议巨大,各地又有各地的传统,再加上其他因素,这方面根本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
别说崔正宇才看了几天刑法,就算再看几天,也没辙。
本身诈骗和民事欺诈之间的界限就很混淆,正常去报案,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不给立案,建议起诉的。
具体到案件里,老唐仔细研究过,他认为这里面达金公司的情节太过于严重,所以必须追究其责任,不能简单罚款。
就算顶格罚,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就是一百万,但这个案子当初他们少给了多少,至少都是按照千万来计算的!
也正因为当初没有对达金公司以刑事进行规制,所以才让他们肆无忌惮的扩大侵权规模!
已经到酒店门口了,崔正宇也成功的晕了。
“所以,唐主任你说的大活就是想说达金公司存在三角诈骗?”
老唐点点头:“对啊,所以我才说,现在的再审必须得判下来赢了,才能开始那个大活。”
“只有这样才能确定金额。”
崔正宇沉默了一会这才道:“果然啊,专业的事就应该交给专业的人,唐主任您随便做,我们腾飞完全支持您!”
两人分开,老唐回了房间,刚刚说了一大堆,其实也只是皮毛而已。
这个问题足以写一篇论文来研究了。
刑事方面的规定缺位,只能从其他角度来考虑。
既然原告伪造证据提起诉讼在15年之前算诈骗罪,15年之后算虚假诉讼罪,那被告伪造关键证据逃脱赔偿责任,且金额极其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怎么也应该被追究吧。
不然民刑交替之中就存在了明显的漏洞,对于被告这样
本网站为网友提供小说上传储存空间平台,为网友提供在线阅读交流、txt下载,平台上的所有文学作品均来源于网友的上传
用户上传的文学作品均由网站程序自动分割展现,无人工干预,本站自身不编辑或修改网友上传的内容(请上传有合法版权的作品)
如发现本站有侵犯权利人版权内容的,请向本站投诉,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对上传人ID账号作封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