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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先去看看再说(月票加更1)(2 / 6)

一户一年所领之粮超过二十斛,那样我才会取走多出的部分。”

“战殁儿郎的家属,可直领十年抚恤,到期后方止。”

邵勋说完后,看着大家。

其实,他定的这个标准还是低了,有点欺负晋人的感觉。

唐代规定,战殁士兵一年领十二斛抚恤(一唐斛=三晋斛),直领十年,故初期战斗力较强。

武后年间,因为几次惨败,死了太多人,这条规定名存实亡,却不知还有几人能足额领取了。

到了唐玄宗时期,战争更加频繁,他甚至在南诏大送了几次人头,压根给不起抚恤了。

但怎么说呢,这玩意就和府兵一样,在打天下的时候特别好用。以后不能用了,那就再想其他办法,或者降低标准。

反正邵勋留了个口子:除去屯田俘虏们的口粮后,产多少,发多少,不够也没办法,或者你们好好打,抓更多的俘虏回来?

“将军,此乃德政,儿郎们闻之,定然感佩。”李重正色说道。

国朝其实也有抚恤,但形不成定制,随意性很大,且极少针对士兵群体。

本来大部分就是世兵或征兵,军饷都没有的,又如何谈制度层面上的抚恤呢?纵有,也是将领的个人行为,或者朝廷的临时行为,且不是每次都有,数量还很少。

邵勋定下的“恤田”,已经是制度层面的事情了,与随意性较强的个人行为完全是两个概念。

恤田或许归官府所有,但府兵、牙门军、银枪军战殁军士的家属有权分享产出,为期十年。

虽然初期肯定很少,但总比什么都没有强。荒地变成熟田后,产量会进一步增加,日子会慢慢好起来的。

李重又想到,将来如果谁敢动这个地,那就得罪了所有武人,朝廷都没法拿走,除非他们能诛杀银枪、牙门、长剑军的大部分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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