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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鱼随笔(5 / 12)

从我还未上学,到我高中快要毕业,他已经从“白老板”、“白总”,变成“老白”、“那个胖子”。

我高考并未取得多好的成绩,正如我平平无奇的十几岁人生一样。

村里的同龄人,许多都已开始进厂打工,我爷爷奶奶、乃至很多长辈,都跟我妈说过,让我不要再念书。

我很感激我的母亲,她圆了我的大学梦,尽管我在大学未必学到什么受用终身的本事,但不得不承认,大学让我暂时避开面对社会的残酷,最大程度保全了我对人生的期待。

而且给了我一段足够充足的时间,开始发展爱好,比如码字写文。

我阅读的习惯,来自于初中班主任发起的“一周一本名著,写一篇读后感,八百字”活动。

由于零花钱不多,加上那时候家长对上网打游戏谈之色变,使得看书成为我喜欢的娱乐,如饥似渴的程度,就像十四岁的我,对于香港三级片的好奇与热爱。

我如今还能念出好几本,《小爵士》、《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简爱》、《呼啸山庄》……之所以大多是国外小说,我想大概是内容上不算晦涩易于理解,比较有阅读性。

我高中靠着骗我弟的零花钱,办了一张希望读书社的借书卡,从此打开新世界。

这方面的内容,我在白蘸糖时期写过单章,就不赘述了。

坦白来说,我敢于尝试写作的信心,多半来自外行人不知天高地厚的膨胀心理。

因为我当时确实是觉得这玩意儿有手就行,甚至后来我刷知乎,刷到“我作文分高能不能写网文”、“我高考语文多少分能不能当白金”,我一度捂脸。

作者群经常会有特定节目,忆苦思甜,回想当年扑街的日子如何艰难。

我一般都是拿美漫时期说事儿,乃至后面的几度沉沦。

但像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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