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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四章 穷理(11 / 13)

,李至刚都有些目瞪口呆。

还能这么玩?

“以诚来解颜回近乎道,圣人位格不破.孔希路辩经能于天下无敌数十年,果然是有真本事、大能耐的,就是不知道姜星火该怎么应对了。”

黄信也是暗暗想道。

孔希路扳回一城,自然不可能再被动挨打,而是顺着这条刚刚捋出来的思路主动出击。

“凡形色之具于吾身,无非物也,而各有则焉。目之于色,耳之于声,口鼻之于臭味,接乎外物而不得遁焉者,其必有以也。知其体物而不可遗,则天下之理得矣。”

孔希路这里的“知其体物而不可遗,则天下之理得矣”,典故出自《中庸》。

原文是,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揜,如此夫。

当然了,按照理学大师们一贯缝合怪的风格,借用的典故,只是借个皮,孔希路的意思是说,人穷理,依靠的是各种感官所提供的的反馈,只要知道“体物”,那么天下的道理就都能明白了。

换个说法,孔希路是在用另一个例子,来印证他刚才给颜回打补丁的“反身而诚”,或者说“反身穷理”。

孔希路很快祭出了他的杀招:“《二程集》有言,问:格物是外物,是性分中物?答曰:不拘。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是理.万事万物皆可反身穷理,你所谓的‘先穷理,再尽性,后知天命’,岂不是荒谬至极?”

按照朱熹从二程那里获得的理解,也就是朱熹写信的原话就是“然反身而诚,乃物格知至以后之事,言其穷理之至,无所不尽。故凡天下之理,反求诸身,皆有以见其如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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