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立的最后一句话,引用自《朱子近思录·卷七》第二十六条,原文是:“孟子辩舜、跖之分,只在义利之间。言间者,谓相去不甚远,所争毫末尔。义与利,只是个公与私也。才出义,便以利言也。只那计较,便是为有利害,若无利害,何用计较?利害者,天下之常情也。人皆知趋利而避害(后续同上).”
这里要注意的是,大儒辩经,引用的先贤话语绝不是随便引用的,不是说觉得哪个应景,就用随便拽一个,而是在回答得体的同时,都有着更深层次的涵义作为给对手挖坑的陷阱,如果对手水平不够品不出来,无法在回答时及时避开,那么下一个回合,这个陷阱就会马上变成杀招。
汪与立之所以引用朱熹的话,是因为朱熹引用了孟子关于“舜、跖之分”的话,而为什么孟子的话很重要,稍后再解释,先说朱熹这句话的主旨涵义,也就是朱熹把重点放在了“间”上,朱熹认为这个“间”,说明舜、跖二人相距不远。
意思是说,孟子对于义与利的关系区分的并不是很远,一般情况下对于义、利二者的判断,只能表明了二者是同时存在于人心,因而说天下之常情是俗人的通用标准,而圣人则从不计较利害,也就是在义与利之间不做计较。
换言之,就是巧妙地用朱熹的解释,绕开了卓敬拿老朱当的这面挡箭牌。
所以翻译结束,汪与立是想说,像大明太祖高皇帝这样的圣人,凡事只以“当为或不当为”而定,从不想“利”,因而虽然太祖高皇帝说了“利”,但这个“利”其实不能狭隘的理解为利害,只是他作为皇帝要当为,所以才说。
另一侧的观众席。
“原来是这个意思。”
经过了曹端的解释,之前惨败于他手里的江南士子,方才恍然大悟,而后愈发惭愧了。
“若非您的讲解,我恐怕根本听不明白师道先生话语里的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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