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在大地上,混合着泥污,成了暗黑的颜色。
王小满借着那火光向前走出几步,扔掉卷了刃的大刀,从一名死去的禁军戎服的士兵手中,把一杆大枪夺了过来,然后便追向了正潮水般涌向前去的殿前司袍泽们。
看到蹒跚而来的他,是一身浴血的宋军袍服,正向四下散开寻敌一战的那些宋军便自然而然地绕开了他。
没有向他询问来历,也没向他打声招呼,谁知道接下来谁死谁活,这时候他们想找的只有金兵。
……
杨沅是头一次在战场上使用大枪杀敌。
大哥传了他家传的枪法,教了他临阵对敌的许多搏斗经验,但是没教他如何惜力。
所以,杨沅喜欢爆发性杀敌,而且喜欢挑人下马。
他提马上前,大枪如龙,长枪到处,就是一个个被挑飞的金兵。
每每在击杀十几名金军之后,他就会攻势一顿,因为有些力乏了。
亏得本来就擅长打辅助的贝儿带着他的亲兵一直紧追他不舍,每到此时就冲到他前面去,让他稍得喘息之机。
好在杨沅身负蛰龙功法,虽然因为太过耗力而乏力,但他恢复的速度比常人快了好多倍。
正确的吐纳运息之法在体内一流转,很快乏力的双臂就恢复了气力。
杨沅终于知道有些悍将为什么打的兴起时,便扯掉盔甲赤膊上阵了。
打的兴起只管杀敌就是了,何必解甲?
只因这身盔甲虽然增强了人的防御,但也真的增加负担。
他的这套山文甲是最上等的好甲胄,足有六十斤重,一直不停地舞动长枪,消耗的气力比他一身布衣时要大的多。
渐渐的,杨沅开始懂得惜力了,一枪洞穿敌人胸膛,已经造成致命伤之后,他再不会为了耍帅而把金人的尸体挑落马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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