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他的《小鞋子》和《高山下的花环》印数稿酬,共计2238.6元。
这两部再次出版,三个月时间里《小鞋子》卖了2万多册,《高山下的花环》就畅销多了,销售了28万册。
这个月电影上映,销量更是暴增,据李士非说,电影上映三天之后,各地书店的库存已经销售一空,现在出版社一直在不停加印,不过这些销量的稿酬要等过几个月才能结算。
第二笔收入是香江的明报出版社汇给他的《梵高之死》的版税,出版半年时间,明报出版社版《梵高之死》在香江买了1万7千余册,带给了林朝阳10.68万港元的版税收入。
这也是林朝阳今年最大的一笔收入,折合成人民币有2.67万之多。
这笔钱林朝阳依旧是个人留存了10%的外汇,创汇带来的侨汇券更是花不完了。
仔细算一算83年这一年林朝阳光是稿费和版税收入就已经超过了8万元,放在当今文坛绝对是独一份的。
哪怕是那些下海做生意的、当官倒的,其中大多数人赚的也没他多,关键是林朝阳这钱还来的干净、体面。
沪影厂的稿费单到的时候,杜峰正在林朝阳家做客,两人闲谈之间林朝阳就进账3000块钱,让他充满了羡慕。
“姐夫,还是你们当作家好。钱赚的也多,体面又受人尊重。
不像我们做生意,自己家人都瞧不上。”
杜峰的话里除了羡慕林朝阳的意味,还有点自怨自艾的味道,前段时间搞铁拳行动,他主动停了生意,每天几乎被父亲杜若林耳提面命,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外面为非作歹呢。
“我们靠写作赚钱,怎么能比得上你们做生意?等你以后生意越做越大,就看不上这点小钱了。”林朝阳笑呵呵的说道。
“有钱没尊重啊!”
林朝阳笑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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