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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仙君传道(4 / 4)

灵,可当以剑斩之?

仙君曰:当斩。

吾问:今有仙佛愚我,所谓:「人有人道,安人道即顺天命;仙有仙道,人如何得以成仙?信奉吾道,可享用富贵荣华;不敬香火,当受得罪孽报应。」坏人道心,阻人道途,血食香火,独占功德,可当以剑斩之?

仙君曰:当斩。善哉尔言。

吾问:此非杀生?何道也?

仙君曰:仍契大道。

吾问:此乃何道?

仙君闻言,抬手指星,指紫微天之北斗七星,曰:北斗七星,近紫微天南,在太微天北。是谓紫微之帝车,以主号令,运乎中央而临制四方,紫微天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於北斗。其魁第四星曰权,亦曰伐星,主天理,伐无道;五曰衡,亦曰杀星,主中央,助四旁,杀有罪。

仙君曰:伐无道,诛有罪,象星辰,顺天意,汝等可为。

……”

此篇《杀生书》分为上下卷。

上卷讲仙君传道之事,下卷,则讲著书者自身对杀戮道则的感悟,通篇经文弥漫着杀戮意志,令得姜悯不由自主受到影响,心神激荡。

经文核心,便是仙人所传十二字:

伐无道,诛有罪。

象星辰,顺天意。

“伐无道,诛有罪,即是顺应自然大道,积攒功德,无业缠身。”

姜悯忽得眼神微动,想起一个人,在恶人城中所遇之人。

柳凤怜。

她眼底浮现若有所思之意。

“这……不就是柳凤怜所做之事么?”

关于北斗七星、“权星”与“衡星”的说法,见《太平御览》天部卷六,引用时有改动。

(关于《杀生书》的经文,不读不会影响剧情理解,但也可以读着玩,与的故事背景有一点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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