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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情圣(5 / 7)

“岩子出的这主意太妙了!”

“我投岩子一票!我支持‘爱情’!”

“没错!前不久颁布的新《婚姻法》里有这么一条,离婚的必要条件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经调解无效’,足可见‘爱情是婚姻的灵魂’,没有爱情的婚姻,就是一个坟墓。”

“不说《婚姻法》,就说电影吧,你看岩子写的《牧马人》,现在多火啊,还有前阵子的《庐山恋》,可想而知,如果我们《十月》推出‘爱情’文学专题,得多么地轰动!”

“对对,我还听说《庐山恋》、《牧马人》都入围了今年的百花奖,有没有这么回事?”

“………”

看他们讨论《牧马人》,方言诧异不已。

“不用觉得意外,写《牧马人》的影评,当然要翻一翻电影杂志,看看影评怎么写。”

田增翔笑道:“自然就留意了下《牧马人》的消息,恭喜你啊,《牧马人》入围了。”

“百花奖?”方言挑了挑眉。

“不是百花奖,是刚刚成立的第一届金鸡奖,在杭城举办,你好像入围最佳编剧奖。“

田增翔顶着醉醺醺的脑袋,回忆起来。

“是嘛!”

方言环顾四周,发现连陆元炽、苏予都参与到爱情和文学的话题,意识到这件事稳了。

就冲他做的这一切,将来维基、百度百科上,没准会给自己安个关于言情的称号。

“言情之父”是不可能了。

已经归了写出《金粉世家》的张恨水。

“纯爱天王”、“纯爱战士”,这就免了吧!

要么叫“当代爱情教父”,要么叫“情圣”,呃,“爱情中的亚圣”……

当然,现在舆论上已经隐约有这种趋势。

毕竟,《牧马人》的电影确实火到没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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