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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断亲(4 / 5)

他做的那些事,他不是不知道,婚内和孙寡妇勾勾搭搭,休妻再娶,对前妻生的子女不闻不问,这回更好,这是被一家人撺掇着打儿子。

这就是个棒槌。

里正扫视了这一家子人,一个个如狼似虎看着这几个孩子,仿佛这不是他们的孩子,是仇人似的。

罢了,既然孩子们求到了跟前,宋家宗族的子孙,他就得护着。

“那就断亲吧。”里正一锤定音。

断亲文书,是里正亲自写的,族长和族老们都签字,又开祠堂昭告了祖宗。

宋锦绣也见识到了宗族的重要性。

宋家村,同宗同族,除了几家逃荒过来落户的,都是一个宗族的。

族长是辈分名望最高的,权威很大。有族老,有祠堂,还有两亩族田。

即使宋家众人十分不乐意,可族老们同意了,老宋家人也没办法,再不甘不愿也只能在文书上签字。

宗族里的事,根本不用经过官府,只要族长族老开祠堂通过,跟过了官府是一样的,契约有效。

当然,如果真闹到官府,在法律面前,族规也得靠边站。

即使这样,宗族的力量还是个人不可抗衡的,除非你除族。

而同时,她也深刻明白了宗族里男女的不同。

开祠堂,修族谱,没有她们女孩子的事。

七岁的小弟可以进祠堂,她和妹妹不能。

兄长和小弟在里面磕头,她和妹妹只能跪在祠堂外面磕头。

兄妹四个净身出户,连件换洗衣服都没让带出来。

不过离开宋家,族里给兄妹四个分了一个破旧的小院子。是族长这一房的,族里一个绝户的院子。

宋家四兄妹给绝户磕了头,烧了香,受了继承就得供香火。连供三年就可。这是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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