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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九一日报》六桩罪(6 / 7)

本身的风格,在左边阵营堪称臭名远扬。

于是《大公报》口诛笔伐:

罪一:混淆视听。

罪二:低俗色情。

罪三:造谣传谣。

罪四:政治打压。

罪五:恣意攻击丑化。

罪六:有违传媒操守。

基本上,翟远只认第二条和第五条,即豪情夜生活与内地往事两个专栏,剩下都是禁果残党的手笔。

“唉算了无所谓,就算我不写禁果也会写,现在掌握在自己手里起码有了主动权,大不了将来关停报业就好。”

翟远用力抓了抓头发,又道:“另外现在双南院线公开声明,不再与1024联映,会不会影响到你们的排片?”

“你先顾好自己。”夏濛笑容无奈:“我真是搞不懂,在报纸上写这些负面新闻,欧西的鬼佬居然真的会拿真金白银出来支持?如果不是你讲给我听,我以为是天方夜谭。”

宣传舆论这些玩意儿,此时听起来还挺新鲜,很多资料都是后来苏联解体,档案解密才知道还能如此操作。

夏濛不在媒体工作,难免有眼光局限性。

翟远笑道:“很正常,无论是在本港搞破坏制造恐慌情绪,或者给美利坚市民制造一个羸弱的假想敌,都值得他们拿钱出来做外宣。”

“看来你做了几天报业老板,学到不少新东西。”夏濛蹙眉问:“既然这般严重,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干脆趁早关停。”

翟远眯了眯眼,冲夏濛笑笑:“一人50%股权,现在我也没有决策权,再等等。”

送走夏濛。

办公室里又多了两个人。

卫星与沈威。

“通常情况来讲,股东死亡时,其股份会转到股东的继承人手中,或者按照股东的遗嘱执行。”

沈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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