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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八章 问案(3 / 6)

漫无期。

潘洪当年的案件并不复杂,但涉案之人死的死,流放的流放,其家眷也不知还有多少人活着。

潘筠当时年纪小,一心死磕修炼,只知道她爹有一段时间回来的越来越晚,书房的灯总是彻夜的亮着,偶尔下班回来还带着压抑不住的怒火;

她只知道案子和锦衣卫,和大太监王振有关,更多的就不知道了。

事情发生的很突然。

在她爹被下狱前,他曾经负责的那个案子已经案结三个月,但突然被翻出是冤案,还牵涉王振、锦衣卫、都察院和大理寺。

潘洪是在公衙被捉下狱,她大哥不知道从哪知道的消息,从书院里跑回家,直接把她一卷藏在了下人房里,然后让二叔给她立牌位,又将她的户籍页从户籍中取下来当场烧掉,并在户主那一页下伪造官府的朱批,划掉了她的名字。

她二叔当天就拿着一大包钱出门,走通关系,给她办好消籍,并把她的死亡日期往前推到了冬春时分。

还没等潘筠问清楚发生了什么事,锦衣卫就冲进潘家,把潘家人都抓了要关到大牢里,还是二叔怒斥,引用不少《大明律》,又捧出《大诰》,这才保下二叔一家,以及下人。

哦,因为她爹赚的太少了,她爹觉得有愧于弟弟一家,所以家里的下人是记在潘二叔名下的,家中的田产和铺面等,也基本在潘二叔名下。

潘筠对她爹的说辞一直持怀疑态度,她觉得她爹就是当官了有预感,以后下场不会好,所以才早早和她二叔分家,除了祖宅和祭田之外,基本上所有财产都记在她二叔名下。

而朝廷有令,一般抄没财产的罪名中不包括祖产和祭田。

所以那天锦衣卫抄家,除了损失了屋里一些较为贵重的东西和金银现钱外,他们就没其他损失了。

而潘洪穷,潘涛也不是会奢侈的人,两个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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