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顶点小说>玄幻奇幻>道友们请自重> 第三百二十章 同僚交流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三百二十章 同僚交流(4 / 8)

说明很多问题。

因为杨戬在司法殿的职权,就是很简单的三个。

一个是派案子,一个是升迁,一个是钱袋子。

司法殿是没有财务司的,一切资源配给,都是司法殿的大司丞来管,而这位大司丞的名字,叫做:康安裕。

梅山六神的老大,杨戬的绝对心腹。

这三大权能,乃是绝对的命门。

监察司管查,罚恶司管抓,刑律司管判,可查谁抓谁判谁,都是杨戬说了算。

至于赏善司,赏谁,先审谁的功劳,怎么去赏,也是杨戬说了算。

不管在哪里,只要是官场,那么最大最重要的赏赐,不就是升官和发财吗?

而现在,杨戬这位殿主依旧抓着升迁权和财权,可差遣之权,却给了姜临的执事司。

换言之,现在抓谁审谁判谁,不仅仅是杨戬说了算,姜临说了也算。

只不过,杨戬是一言而决,而姜临需要走执事司的流程而已。

也就是说,杨戬可以“捕风捉影”,但姜临必须“言之有物”,得有了一定的线索才能去差遣其他三个对外的司衙。

姜临称之为断案权。

这权能,不可谓不大了。

执事司在司法殿的地位,几乎就是三分之一的杨戬。

这也是姜临为什么觉得惊讶的地方了。

杨戬这是在分权。

这绝对是很奇怪的行为。

不管是什么司衙,不管是什么职权,一地主官的最大梦想,就是一言堂。

影响好坏先不说,对于个人来说,这绝对是最爽的事情。

杨戬已经在司法殿做到了这一点,可现在却主动将一部分职权,甚至可以说,就是司法殿对外的最重要职权,分给了姜临。

这位天庭少君这是要做什么?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