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点小问题,早已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
抬手抱拳行礼:“此间计划,愿以小陆先生马首是瞻。”
“行了,走吧走吧,我不认识路,咱们得快点儿,去了王屠夫铺子上后,还要去其他地方呢。”
翼德收起了那别扭了模样,哦哦了两声之后,快步,带着陆鼎来到了城中,菜市的屠宰街。
以前,这城中菜市,可不分什么屠不屠宰街。
卖菜和卖肉的胡乱搭着,只要给豪强交钱,租了老爷们的摊位铺子,想卖什么都行。
后来,那姓王的屠夫起了势,用一把漆黑的杀猪刀,硬生生的从原来老爷手上,抢了这条街的控制权。
从那以后,这条街,就实行了统一化管理,卖菜的在前面,卖肉的在后面,其他卖肉的商贩,全被王屠夫赶了出去,他自己掌控了所有的肉铺,重新招人帮他打理管理。
断了好多人的生路后,他还联合了掌控当地市场的其他老爷,把跑山出货的伙计揽到了这边,任何沾毛带皮的,都必须拿到他这儿来处理。
不然就不准卖。
要价也是极高,再一次的压榨了,这野岭周遭的猎人和跑山匠。
举个例子,上山打猎,要交税,要有手续,周围的山,都是老爷的,打到猎物之后,进城要交税,进城之后,拿到这儿来处理贩卖,还要给王屠夫钱。
假如一只兔子,十钱,山税两钱,进城一钱,王屠夫收四钱,至于他再分给其他老爷多少,那是他们的事儿,但最后,落在累死累活跑山匠和猎人手上的,只有三钱。
但这三钱,出城的时候,还要给一钱。
因为不是城里人。
如若不出城,在城里住,客栈,酒楼是老爷开的,不住,那就算擅自留城,一旦晚上被发现,直接送入大牢。
一来一回,十钱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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