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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要相信她(3 / 4)

启文从包里拿出了一样东西,走到一边去对着那东西说话。

邓秀珍知道那是那个年代的手机,俗称大哥大,一个要两万,能用的都是老板、某些单位或组织的领头人,普通人根本用不起。

不一会儿袁启文走了过来,说这时候有点晚了,他现在有点事,让覃彦林他们先去吃午饭,吃了午饭去教育局等他,他会在上班前赶过去找他们,不会耽误办事。

走前又叮嘱他们不要跑远了,一定记得在教育局外面,右边的凳子那里等,不要在里面等。

覃彦林有点着急,怕耽误事,又怕晚了没有班车回不去。

只不过担心也不敢说不敢劝,怕惹袁启文心里不爽。

邓秀珍却很高兴,她知道教育局就在城西,离那个卖稀奇东西的老头不远。让他们先去等,她正好可以买录音的,又不引人注意。简直是瞌睡来了送枕头,好得不能再好。

覃彦林和邓秀珍走到城西,时间还不到十一点,吃饭还早,离下午教育局上班更早,隔着几个小时。

邓秀珍提议:“这个时间吃饭也吃不下,要是孩子转学的事情办好了,咱们肯定要在城里租房,不如现在去看看,问问房子怎么租。″

覃彦林很是赞成,鉴于看房问房费时间,两人时间又有限,于是商量好分头去看,十二点半回到这里汇合,一起吃午饭,然后去教育局。

邓秀珍让覃彦林先走,看到覃彦林转弯不见了,邓秀珍就直奔老头所在的巷子。

急急忙忙的邓秀珍没发现,刚转弯消失的覃彦林此刻回来了,悄悄地跟在了她后面。

覃彦林不是不相信她,也不是认为她会去做坏事,他只是觉得邓秀珍进城少,人生地不熟的,社会经验又不足,而且兜里装着几千块钱。

在那个年代几千块钱相对于普通人来说,真是笔巨款。

一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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