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重又变得清明,眼前的人是大壮,十六岁的大壮,干干净净,清清白白。
不是那个杀人不眨眼的山枭,他只是大壮。
“大壮,今天是初几?”萧真问道。
大壮想了想:“不是四月初二就是四月初三。”
萧真绷紧的神经忽然松驰下来,他的嘴角浮起一抹微笑。
“公子,你咋啦,是不是身上疼啦?”大壮关心地问道。
疼,当然疼,他只要稍微动一下,身上便会传来彻骨的疼痛,然而,比起前世面对亲人惨死却无能为力的痛楚,这点疼痛又算什么?
眼前的一切都是实实在在,不是梦,是现实。
萧真的笑容更加真切,他看向大壮,一字一句:“你还是大壮,我还是萧真,大壮,帮我做件事......”
在京城,如萧真这样的贵族子弟是不会随身带钱的,无论是现银还是银票,他们都不会带在身上,要么让随从带着,要么就记帐,能在任意一家铺子里记帐,也是一种体面。
但是萧真不同,对于一个从小到大把离家出走当成家常便饭的小孩,他无论带不带随从,自己身上都会带着几百两银子。
比如姚山伯在救下萧真时,就在他身上发现了一只荷包,姚山伯没有打开,那只荷包此时就在萧真的枕头底下。
荷包里有几块碎银,几颗金豆子,除此以外,萧真那件已经被树枝挂得稀烂的箭袖袍子里,还有一个缝在里面的暗袋,里面放着五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百两银票。
此时的萧真,庆幸自己有随身带钱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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