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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一十六章 曹文诏(3 / 5)

罢了。

但荷兰人包括其他欧罗巴国家不同,首先他们在海外的殖民地并不作为本土区域进行统治和发展,对于欧罗巴各国来说,殖民地仅仅只是他们获得财富的来源,殖民地原本生活的人们并不属于他们的国民。

获得殖民地,关键在于从殖民地获得物资和财富,这是从商业角度上出发考虑的。在这个前提下,欧罗巴各国对殖民地仅仅采取掠夺政策,从来没有耐心经营,甚至把殖民地当成本土的打算。

所以只要维持殖民地控制在自己手里,能够从殖民地获得好处,相对付出一些利益,甚至让当地人和其他势力参与其中,相比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去经营是笔很划算的买卖。

在这种情况下,荷兰人在巴达维亚的统治格局就是如此产生的,换句话来说,对方是用做买卖的心态来考虑问题,再加欧罗巴同大明不同的政治理念,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

但大明不同,大明但凡打下疆土自然是作为本土来考虑,比如云贵川这些地盘,在大明建国之前,这些地方可以都只是半独立性质,尤其是云南更有着南诏这些王国的存在。

而在大明拿下这些地盘后,虽采取了流官和土司并行的管理方式,但在两百多年来不断往云贵川移民,逐步改变当地的情况,进行有效管理,甚至还用沐家坐镇云南进行同化,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这些地方已实际成为了大明行省,除去暂时还保留部分土司,没能彻底完成改土归流外,基本和其他地方没什么两样了。

另外最初的安南也是这样,只不过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大明放弃了安南罢了。至于其他宣慰司地区,也是考虑到当地实际情况做出的无奈选择,但在大明政治体系中,大一统和中央集权的概念根深蒂固,这点是毫无质疑的。

“如先放缓当地政策,仅仅确保稳定的话,用荷兰人一套未尝不可,甚至可以以之前宣慰司之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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