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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光之神·吴.....轩?【月票加更10/10】(2 / 4)

间,因果所有井然有序的存在皆是汇聚于光之巨人一人之身。

光之巨人是秩序的化身,构筑其行为逻辑的是纯粹的神性。

此神性非彼神性,这不是由众生信仰和心灵之光碎片催生出来的特殊产物,而是代指天道逻辑。在《道德经》第五章中有着这样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天地是无所谓仁慈的,它没有仁爱,对待万事万物就像对待刍狗一样,任凭万物自生自灭。不仁并不是指残忍或无情,而是指不偏爱、不干预,也就是平等的漠视天地万物,芸芸众生按照自然规律发展。

这就是神性,不偏袒,不偏爱任何一个生灵,平等的注视着每一个生灵,按照自然规律,按照秩序来判定世间万物的存在是否合理。

这才是一个多元宇宙应该有的行为逻辑,也是一个天生神灵应该有的行为逻辑,不然你想象一下,若是主管功名利禄的禄星和掌管财运的财神对一个人格外的偏爱,把官运和财运全往他身上划拉。你辛辛苦苦的努力得不到半点升迁回报,一贫如洗。他啥也不干就能连连高升,家财万贯,而决定了你们两个截然不同命运的则是神仙的喜爱。

你受得了吗?

所以,掌管多元宇宙行为逻辑的天道必须是平等的,也就是必须有神性,更是要灭绝一切私欲。

仅仅是神仙偏心就会造成极大的不公,那要是天道自己产生了私欲,能干出来什么事那可就不好说了。指不定就自己脑抽然后把自己连带着多元宇宙生命全给坑死,坑死了还不算,还得给多元宇宙制造一个完全没有必要的劫难,甚至连带着把下一个纪元也给坑了。

所以融合神灵之力的先决条件,便是成为神灵,成就神性。

但有一个问题,这是多元宇宙的道路,却并非是生灵的道路。

生灵是有感情的,生灵是有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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