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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信集:我有所念人(二)(4 / 5)

因为跟她的橱柜挨得近,她隔三差五就拿湿巾顺手擦了。

深秋的京市挺冷的。

你那时讲两句停一会,停顿的间隙越来越长,分不清是在回忆还是自虐,呼吸声很轻,我都怕你说着说着跟电视剧里一样呛口血出来。

你说月考第二天,你就把笔还她了。

她从桌子底下摸摸索索,从个挺大的袋子往外拽,给你两个包。

一个是和你近似款的崭新书包,没小票,提前剪了标。

一个是前一天晚自习跌进泥水里的旧包,刷得干干净净,飞散的习题纸找不回来了,但水杯好好插在侧兜。

我那时百感交集,劝你就当自己是伊索寓言里丢了斧头的人,上天问你丢的是金斧头还是银斧头,你非要那把铁的,神仙被打动了,所以金银铁都给你了。

其实我心里还憋了句话,当时不太合适,今天估计也不太合适。

但新郎官是世界上最大度的群体,让让我吧:

公主做人做成那样,对别人我会觉得她光芒普照,实在是个好人。

遇上你这种千年一遇的死心眼,她手都不用勾一下,你估计已经死心塌地给人当备胎,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人家是打着伞去给你捡了包,不是捡了你。

是给了你几支笔,不是项圈。

死心塌地是只有疯子才能做出来的事。

我无数次想晃你胳膊说“许霁青,看看你这不值钱的样子”,转眼发现你还是我老板,福布斯排行榜上的位置年年往上窜,实在是太值钱,遂作罢。

你这种男的当不了小三,要么黑化了当反派,要么熬到最后上位当男主,这是我以前的心里话。

托你的福,我的认知早就刷新到了新版本,可能不那么正常,但的确比以前开阔:

在人生这么漫长的维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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