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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龙安三约(5 / 6)

队或许还行,但要撑起整个府县之地的政务运转,那就有些痴人说梦了。

对此,江瀚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只能等打下龙安府后,两手并行,一面张榜招募,解决短期的人才缺口;

一面自己开办学堂,持续地培养根正苗红的自己人。

经过与众将的反复商议,江瀚最终定下了三条基本准则,称之为“龙安三约”

首先第一条,是禁滥杀。

军中上下必须谨记,“杀一无辜者,如杀我父;淫一妇女者,如淫我母。”

由于江瀚长期以来的严苛军法,这一点对于他麾下的士卒来说,并不算太难,大家基本都能做到。

然后第二条,就是分田地。

口号叫做“均田减租,饥者得食”。

每到一地,“追赃助饷”的优良传统不能丢,从贪官污吏、土豪劣绅家中剿没的金银粮草,一律收归军中。

而抄没的田土,则由官府统一控制,租佃给当地的无地、少地的百姓。

最后第三条,就是轻赋税。

江瀚承诺,但凡他治下之地,所有苛捐杂税,一概减免。

并按照田地的肥沃程度,划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每年只向佃户收取固定的五成地租,剩下的,全都归佃户自己所有。

五成地租听起来很多,但现在的大明朝,林林总总所有的苛捐杂税都加上,足有七八成之多,有些地方,甚至超过了十成。

不少佃户们辛辛苦苦劳作一年,却发现年底一点儿粮食都剩不下,最后还倒欠地主粮食。

于是他们只能卖儿鬻女、或借高利贷,来还上亏空。

江瀚严令,部队在行军过程中,每攻破一府一县一乡,都必须立刻张贴告示,再派出军中的掌令官,走街串巷,给沿途的百姓,反复宣讲这“龙安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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