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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章 双鬼拍门(2 / 7)

致的“阴风”。

首先发难的,是白鸿熙。

就在冯玉刚被带走约三个小时后,

一份盖有“中共齐州市委组织部”红色大印的正式公函,

通过机要渠道,送达了云东县委书记张宏远和县纪委书记赵正峰的案头。

公函措辞官方,但字里行间透着不容忽视的质问意味。

公函首先“关切的”提及:

获悉云东县纪委有关同志,在省纪委督导下,对齐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玉刚同志采取了“相关措施”……

接着,公函“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

提出几点询问:第一,对冯玉刚同志(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采取相关措施,是否已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正式报告和备案?

第二,采取相关措施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第三,在采取措施过程中,是否充分考虑了冯玉刚同志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当前市属国企改革发展和稳定可能产生的影响?

公函最后“强调”,干部问题是关系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处理干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既要惩治腐败,也要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希望云东县有关部门“本着对组织、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就上述问题予以“书面说明”。

这封公函,看似是在履行组织部门对干部监督管理的常规职责,询问程序问题,

实则绵里藏针,暗藏杀机。

它隐含的指责是:云东方信(省纪委督导组)抓冯玉刚,程序可能不完整、不合规(未向市委组织部等主管部门正式报告),

证据可能不扎实,且可能不顾大局,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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