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清闲,奈何她此时心思俱不在此,正要想着如何告辞,很快就来了机会。
过了两日,少年阿志不到中午就兴高采烈回来了。
原来他平时里挖的陷阱抓到了一只火狐,只有后腿受伤了,还是个活物。火狐的血大补,皮毛也极为难得,对阿志家而言卖掉这只火狐是一笔极大的钱财。
火狐难养活,阿志决定第二天就去县城。
林洛然适时提出了告辞,理由是耽搁太久,恐怕家人忧心。
喝了两天老妇人做的野鸡汤林洛然感觉过不去,想到空间中还要从前打龙宫挖来的一大坨金子,便悄悄捏了几颗豌豆大小的金珠子,假意说是藏在鞋跟的保命钱,用来酬谢老妇人。
老妇人推脱不要,林洛然温声说道:“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这些只当我在大娘家几天的伙食费,回了丰城,家人还会送上谢礼的。”
老妇人讪讪的,这时候倒真有几分相信林洛然是丰城家教极好的贵女了。
“林姐姐,明日咱们一块儿下山,先送你回家,免得家人担心这话极对。”
阿志手下编着竹笼儿,很赞同林洛然说的话。少年虽然淳朴,倒不愚直,他付出劳力救了林洛然回来,后者愿意给几颗金豆子,他是不会反对的。
至于林洛然所说的谢礼,阿志并没有放在心上。
第二天三人都起了个大早,阿志娘早讲各种腌肉用细绳穿了,挂在了扁担两边,还有打了捆的皮货,不下两百斤,亏得阿志力气大,才能在山道上挑着这两百斤东西健步如飞。
林洛然提着竹笼跟在他身后,身上还是穿得如意衫。
过了融雪日,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夏季很快就来,这也是阿志急着要讲腌肉和皮货挑下山卖掉的一个原因。
她手中提着的竹笼,里面关着一只火红的小狐狸,浑身一根杂毛都无,应该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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