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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转移证据?(1 / 4)

1988年9月8日。

东山县纪委,二楼小会议室。

胡世烨坐在会议桌的主位上,面前摊着那份从苏墨手里转来的材料。对面坐着两个人——纪委副书记老吴,还有纪检监察室主任老郑。

“材料你们都看了。”胡世烨的声音不高,但很沉,“说说看法。”

老吴弹了弹烟灰,先开口:“从材料本身看,问题不小。四十八万的合同,结到六十二万,超了将近百分之三十。而且付款审批人一栏,明明白白签的是张广田的名字。如果查实,够他喝一壶的。”

“问题是能不能查实。”老郑接话,“这些材料,来源是什么?举报人是谁?证据链完整吗?光靠这几张复印件,拿出去站不住脚。”

胡世烨点点头。

老郑说的是实情。

纪委办案,最重证据。这几张纸,只能说明账目有问题,但问题是怎么造成的——是虚报工程量?是偷工减料?还是正常的工程变更?没有进一步的调查,下不了结论。

而且,材料的来源是个问题。

如果是正式举报,有举报人、有举报信,那可以立案。但现在是匿名提供,连个正当的案源都算不上。

胡世烨沉默了一会儿,说:“来源的问题,你们不用管。是我一个信得过的人给的。”

老吴和老郑对视一眼,没再多问。

“关键是下一步怎么走。”胡世烨说,“这个工程是一年前的事了。要查,就得动真格的。动真格的,就可能打草惊蛇。”

老吴想了想,说:“要不,先暗查?”

“怎么暗查?”

“长青乡那边,咱们有驻乡的纪检员。让他以日常工作的名义,去那个工程现场看看,拍些照片,了解一下情况。然后,再从外围查查那个建筑公司——法人代表张建国,和张广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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