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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他!打死这个孬种!杀人犯!你不得好死!”

由于群众太多,怕场面一旦失控,不可收拾,民警立即就把张三押回了县城。

龚向阳和莫兰香在现场听了大家的汇报,对参战民警的工作进行高度评价。于是安排竹林镇的领导,中午在镇里摆下宴席,为参战的各位民警祝酒、庆功。

下午龚向阳和莫兰香回到云林县城,立即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决定对县公安局所有的参战民警进行奖励,每人奖励2000元人民币。

对作出重大贡献的有功人员,根据县公安局的请示,今后再做追加奖励。

消息层层上报,由市公安局很快上报省公安厅并报省委政法委,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卫东和副省长兼省公安厅厅长范照斌经过商量后决定,由省公安厅拨款50万人民币奖励云林县公安局全体参战干警。

此后的几个月,此案进入司法程序,半年后张三被西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张三不服,上诉到西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被维持原判,又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张三最后被执行死刑。这个祸害竹林镇周边多年的杀人狂魔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当地老百姓纷纷涌上街头,敲锣打鼓表示庆贺。据说当地的鞭炮、花炮被抢购一空,老百姓欢天喜地像是过年一般,折腾了好几天。

此后的《西江日报》也登载了记者采访的报道,详细披露了张三犯罪的心理历程。张三从小就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是十里八村有名的坏孩子。他父母从小对他是娇生惯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百依百顺,养成了张三狂妄、自私、自以为是的性格。长大后由于没有文化,张三只读到小学毕业就在村子里偷鸡摸狗,成了远近闻名的流氓地痞。由于名声在外,没有哪个女孩子愿意跟他,他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女子结婚,于是开始盯上那些留守妇女。他每次作案都经过长期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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