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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海外公司(3 / 5)

,让林欢这个重生者也感到颇为无语。

收回思绪,林欢指了指对面的椅子:“陈姐,你坐下详细说说。”

陈芸翻开笔记本,脸色变得非常专业:“林总,如果您只是单纯为了方便接收外汇和基础的避税,我同学强烈建议第一步先在港岛注册一家公司。香港是全球知名的自由贸易港和金融中心,没有外汇管制,资金进出完全自由。”

“税收方面呢?”林欢问道。

“这是重点。”陈芸指着本子上的划线部分,“香港采用的是‘地域来源原则’征税。也就是说,只要您的利润不是在香港本土产生的——比如您的客户在美国,您的服务器在国内或者美国——您就可以向香港税务局申请‘离岸豁免’。一旦获批,这部分海外收入在香港的利得税就是零,真正意义上的合法免税。”

林欢点了点头,这跟他前世听过的那些传闻大致吻合:“那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是怎么回事?我听很多人说那里才是避税天堂。”

“是的,如果涉及到未来赴美上市,或者想要实现绝对的资产保密,bvi和开曼是更好的选择。”陈芸详细解释道,“在那边注册公司,您不需要缴纳任何所得税、资本利得税或者企业税,每年只需要交一笔固定的牌照管理费。而且当地政府对股东身份绝对保密。”

“操作起来复杂吗?我是不是得买机票飞一趟加勒比海?”林欢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题。

“注册公司本身不需要过去。目前市面上有很多专业的代理机构,我们可以直接花钱购买他们手里已经注册好的‘空壳公司’,变更一下董事名字就行,几天就能搞定。”陈芸合上本子,神色严肃起来,“但是,公司只是个壳,真正核心的是‘离岸银行账户’。没有账户,您就收不到钱。”

陈芸看着林欢:“在2009年现在的政策下,为了符合国际反洗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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