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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口诛(1993- 五十八岁至今)(16 / 18)

期进入前台的口诛时期了,在口诛时期啸傲江湖,已经变成我一生的主调。口诛要讲台,东吴的讲台是闭路的,若论开放的讲台,则非电视莫属。而台湾电视最初掌握在国民党台视、中视、华视三台手中,偶有邀请,所谈局限饮食男女,无从一抒怀抱,直到解严后,媒体稍加开放,三台以外的有线业者才有一点生存空间,在群雄并起,形成“五胡十六国”局面里,才有一点李敖的笑傲空间。电视界老手杨楚光首先判定:“李敖个人秀”绝对有它的可能性。后来tvbs邱复生约我试录,试录以后,他大概吃不消我对国民党当道的批评,而这种当道,正是他刻意交好的对象,所以计划就吹了。台大老同学陈安澜约我做了一阵批蒋介石的录像带,但传播方式限于“跑带子”结果有疾而终。1995年春天,真相新闻网的周荃约我吃饭,谈“李敖个人秀”的可能性;到了夏天,周荃又约来她的老师张煦华同我谈,张煦华以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博士、淡江大学传播研究所和大众传播系主任的专家身分,也看好我这节目;到了冬天,经崔家瑞和董兹中(介强)同我商谈细节,做最后敲定,10月20日,由真相新闻网代表人即执行副总李吴曈与我签约,当天约来记者们共餐观礼。但李吴曈该打,签约后只给我一张支票。第二天一早,他就收到这样一封信:

吴曈执座:

昨午承赏饭,快慰平生。依贵我双方合约第五条第二款,明订“其余费用”由“甲方开具”“期票”,既云“期票”,自系未到期之支票先行“开具”交付乙方之意,且据草约原议,亦属如此,此由崔姊、小董二位可证。昨天饭后,承蒙下周一开具交付,至感德便,幸勿遗忘。如有遗忘,乙方届时必然在进棚后忘尽所有台词,口中但喃喃以“还我支票”为念,或许举牌抗议、或许坐地撒赖、或许高呼“tvbs万岁”虽不按第八条第九款告你们,但其恐怖有甚于告。合作伊始,伏望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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