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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根株纪(15 / 18)

占尽便宜;第二、残疾使这个人心理其实有故障,他的见解,有的也就大成问题。杜正胜夸奖他"个人竟然可以没有丝毫避讳地,拿自己外在缺陷开玩笑"。事实上,我所知道的却有另一面。梁实秋对我说,他们在美国学术会议,会议厅外有高台阶,他看到许倬云很辛苦地在爬,心有不忍,就跑过去扶,不料许倬云登时大怒,厉声高叫,斥以"你走你的,你少管我",梁实秋不小心,伤了许倬云的自"卑"心固属不当,但别人一番好意,自己却大发脾气如此,实未免心理故障也,这岂是"拿自己外在的缺陷开玩笑"的心胸吗?

一九六四年七月十日,大我三十二岁的徐复观先后撰文说:"以胡适为衣食父母的少数两三人……豢养一两条小疯狗,专授以只咬无权无势的人的心法,凡是无权无势的读书人,无不受到这条小疯狗的栽诬辱骂。""最近一年来,台湾大学里有一二人利用一个特殊学生,把上自校长,下至助教,骂得一塌糊涂。""李x骂沈刚伯拒绝朱光潜到台大来任教,这对沈也有影响。"……因为写文章批评士林败类、台大黑暗的,并无别人,按照文明社会的诽谤律,无他人可适用此一情况者,纵未指明姓名亦构成诽谤,所以徐复观骂"小疯狗"自然构成诽谤,何况他文中还用了"李x"字样,更除李敖外别无他人了。可是,当我告到法院的时候,台中地院的孙嘉禄法官和高分院的郑红、杨襄明、曹德成三法官,竟说"李x"是李敖,"尚属不无置疑"!因而开脱徐复观,判他无罪!在诉讼过程中,徐复观最叫人看不起的一点是:他一直赖,他写文章闯了祸,却没有敢做敢当的气概、没有公开承认的勇气。他在法庭上,在来旁听的自己学生的面前,公然狡赖得一干二净。这是很令我惊异的。单告徐复观不成后,我又找到机会,委托李声庭律师,把徐复观、洪炎秋双双告进法院,但是,一九六五年十一月二日,台中地方法院法官郑学通竟违法以裁定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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