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顶点小说>其他综合>快意恩仇录> 8 根株纪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8 根株纪(16 / 18)

回。我提起抗告,指责郑学通"根本没把法律学通",因为他把"行为不成立犯罪"认为与"行为不罚"相当,这就是大笑话了。我对郑学通的指责登在《文星》第九十八期,也就是《文星》被官方封杀前的最后一期,官方不但封杀杂志,也同时对作者下手,国民党司法行政部长"郑矮子"(郑彦棻)借口我"语涉侮辱"法官,下令检察官林奇福把我提起公诉。林奇福是台大老同学,两面做人,在庭上透露他听命上级,情非得已。起诉后法官陆祖光判我有罪,如了郑彦棻所愿。

我被国民党大员郑彦棻整,还有个小插曲。一九六七年三月十六日,我开着我的凯莉牌小汽车,发生车祸,车的左眼被撞得凹进去、保险杆折损、左前轮撞坏、左门撞弯、上面玻璃分飞,我的左时和头都受轻伤,同车的洋鬼子美国人梅心怡(lynna.miles)膝部撞出血来。真够刺激。车祸原因是我开快车,正好碰到另一个开快车的计程车司机,所以,就顺理成章的来了一场"相见欢"。梅心怡看我在出事后谈笑自若,当场替我拍了几张照片,他说他要洗出来送人,叫人看看"文化太保"的镇定功夫。出事后,一个五分局的警官察看双方的身份证,一看到我的,就对我说:"吓,你就是李敖!我们有拘票,正要抓你,快跟我来!"我说:"跟你来可以,不过你们要抓我,却等到我撞车时候才找到我,未免大迟了吧?"他把我带到警局以后,叫我坐在外面,自己进去向长官叽叽咕咕一阵,不料却被打了官腔,他慌忙出来,向我道歉,连称弄错了弄错了,后来我才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原来是我被提起公诉时,检察官把传票发到文星书店,传我不到,警官以为我故意抗传,所以才要见我即拘。警官却不知道,检察官早就找到了我,所以他这次丑表功,竟弄得表错在我跟徐复观的讼案中,有一妙事,即徐复观约我在法院开庭后一起喝咖啡,此中趣闻,我回信写给在澳洲的居浩然了: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