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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四章 税法(7 / 8)

贫瘠,又受灾最为严重,如今在籍的熟地田土,仅保有一千八百顷。

这点地,养活自己都费劲。

但除了延安府,其他地方基本上能覆盖住军费开支,还稍有结余。

到时候再加上元帅府的‘京运’,也就是来自西安府拨款,悬在刘承宗心里的军饷,就能被妥善解决了。

“若是如此,那代役银的监督,就不能交给知府,要运至西安,交上预算,再由户部划拨,地方账上,就不用留钱了。”

这事刘狮子熟。

另一份记忆,后金夺取天下后,除了名的政策,摊丁入亩。

丁银一直在田税里,他们摊丁入亩,是把地方截留的地税,提到了中枢,导致地方上没钱,没办法搞基础建设。

地方要想办法开支,维持衙门运营,杂税就变多了。

类似的还有‘火耗归公’,火耗本身是一种地方衙门的乱收税,理由就是朝廷收银子,地里不长银子,衙门收实物税,给朝廷交银子,中间熔炼要有个一成火耗。

其实不存在,大明的白银是足银,那么高的火耗。

但地方要开支,肯定得想办法收杂税。

火耗也归公了,不是火耗的花费算公家的,而是火耗的钱要算在正税里,从地方税提到朝廷。

结果就是地方百姓交了火耗,还要再给地方衙门再交一份火耗,因为火耗归公了,你交的不是火耗,而是国税。

交了代役银,还有徭役,就出现后续政策‘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

都交了代役银,怎么还要当差纳粮呢?

因为摊丁入亩了,你交的是田税,不是丁银。

想免除徭役,再交一份县里收的丁银。

当然为了推行这样给国税增收,使官员担负骂名难以维持运转的事,雍正也有办法,那就是把地方交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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