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顶点小说>历史军事>顽贼> 第七百八十四章 税法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七百八十四章 税法(8 / 8)

耗、代役银,分出一份,作为当地主官的薪水发下去,也就是养廉银。

这些政策,刘承宗心理上并不认同,也不认为有效仿的必要,但是有极高的借鉴意义。

这钱他可以不要,留给地方运行,但必须知道地方收多少,也就是监督的权力,要拿在自己手上。

“至于你说的旅衙派人持户部票号信物,至府衙支粮,改了,是府衙持户部票号信物,运粮至各军信地。”

一句话,把支军粮从知府的权力,改为知府的义务。

说罢,他对张缙彦道:“你回去整理成公文,交到军府衙门,到时候发给户衙,大家一起议出章程,作为今后帅府税法。”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