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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律法下乡(1 / 4)

草原的战火在分化瓦解的暗战中逐渐降温,而在寒渊广袤的疆域内,一场关乎统治根基的深刻变革,正悄然改变着万千村落的面貌。这便是萧宸极力推行的“律法下乡”工程。

自古以来,中原王朝的统治往往止于县城。

广大的乡村,主要依靠宗族势力、乡绅豪强、甚至地痞流氓来自行管理,官府的影响微乎其微。

这导致了“天高皇帝远”,政令不通,百姓只知有族长,不知有朝廷,法律成为一纸空文,弱肉强食、私刑泛滥成为常态。

萧宸深知,要想建立稳固的统治,仅靠军事征服和经济利益是不够的,必须将国家意志和法律权威,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毛细血管。

要让每一个百姓,无论身处何地,都真切地感受到,头顶有法,身后有官,权利有保,冤屈有诉。

一、编纂《乡约民规》,化繁为简。

《寒渊律》虽已颁布,但其条文严谨、法理深奥,对于目不识丁的普通百姓而言,无异于天书。

为此,萧宸命刑曹司、礼曹司联合格物院的“文教科”,将《寒渊律》中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如田土纠纷、婚姻继承、借贷契约、斗殴盗窃、赋税徭役、治安管理等,提取出来,用最通俗易懂的白话,编成朗朗上口的顺口溜和短句,汇编成册,命名为《乡约民规》。

例如:“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偷鸡摸狗,杖责二十,赔偿双倍。”

“田界不清,报官丈量,私占者罚。”

“男女婚嫁,需凭媒证,私奔不认。”

“完粮纳税,百姓本分,抗者严惩。”

《乡约民规》印刷成册,分发至各村镇,甚至被编成戏曲、评书,由官府组织的“宣法队”,在集市、庙会、田间地头,反复宣讲。

孩童们在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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