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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流民归化(2 / 4)

“先活命,再登记,后安置。”

这是归化司的铁律。

流民们原本以为会遭到驱赶、鞭打、甚至杀戮,没想到竟有热粥可吃,有医可看,有人问询,无不感激涕零,“王爷仁慈”的呼声,在接收点此起彼伏。

登记之后,并非简单的分田了事,而是根据流民的技能和意愿,进行分类安置。

有耕作经验者,优先编入屯田队,前往军屯卫所或新垦区,计口授田,贷借耕牛、农具、种子。

有手艺者,直接送往工造司或民间工坊,测试技能后,定级录用,享受工匠待遇,家属一并安置。

青壮男丁,体魄健壮,无不良嗜好者,可选入预备军,接受训练,合格者补入常备军,享受军饷待遇。

无技能者组织技能培训班,教授木工、泥瓦、采矿、筑路、纺织等基础技能,培训合格后分配工作。

妇女可进入纺织工坊、制衣工坊或慈幼局工作;老人可入养济院;孤儿可入慈幼局抚养教育。

“人尽其才,地尽其利。”

萧宸对归化司官吏强调,“不要嫌弃流民无用,每个人都有其价值。我们要做的,是发现他们的价值,挖掘他们的潜力。”

流民安置后,最怕的便是抱团排外或不服管教。为此,归化司强制推行保甲制度。

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甲长、保长,由流民中选出德高望重或有才干者担任,亦可由官府指派。

保甲内实行连坐,一家犯法,全甲连坐;一甲犯法,全保连坐。互相监督,互相约束。

保甲同时承担互帮互助职能,农忙时换工,红白事相帮,遇盗匪共御。

流民子弟,强制送入蒙学堂,学习识字、算术、《乡约民规》,加速汉化和归化。

通过保甲制度,原本散漫、无序的流民,被迅速组织起来,融入寒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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